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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社會救助工作怎麼做?省民政廳這麼部署
2021-08-04 16:16:00  來源: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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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蘇·中國江蘇網訊 (通訊員 唐凡 記者 羅鵬)排查困難群眾家庭情況、及時發放低保金及特困供養金、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作用......近日,江蘇省民政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就做好疫情期間社會救助工作進行細化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麵臨嚴峻疫情形勢,各級民政部門要堅決扛起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責任,深化“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機製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通過信息共享、定期排查、上門走訪、來信來訪等途徑拓寬主動發現渠道,有效發揮城鄉社區聯防聯控基礎性作用,重點排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以及社區內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觸者的家庭生活情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要認真排查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生產、就業的人員或家庭,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難,及時將符合救助政策的對象納入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救助範圍。要保持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暢通,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通知強調,要強化政策落實,切實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各地要落實落細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的應保盡保、應救盡救。要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製,按時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可靈活采取提前發放低保金和特困供養金、發放臨時生活補助金、折價供應糧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資、發放防疫防護用品“愛心包”、引導慈善組織定向捐贈等形式,加強困難群眾救助和關愛服務。要嚴格落實低保對象收入豁免,就業成本抵扣和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單人保”政策。

通知要求,強化便民服務,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核確認程序。疫情防控期間,中、高風險地區,對新申請對象,要進一步優化簡化救助審核確認流程,充分利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製,多采用非接觸等靈活方式調查了解情況,減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風險;對已保對象可視情延長定期核查時限,暫停低保退出工作。積極推行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申請審核確認全流程網上辦理。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下放至鄉鎮(街道),提高救助辦理時效。

通知要求,強化重點幫扶,全麵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各地要重點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摸底排查和日常關注,確保“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要全麵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製度,逐一明確監護人或照料服務人,督促落實照料服務責任,協助做好服務對象防暑降溫、體溫檢測、清潔衛生、居所通風等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麵落實定期探訪製度,增加上門探視頻次,及時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體狀況和生活情況,發現特困人員出現疑似症狀的,要在當地衛生疾控部門指導下,按規定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通知強調,強化急難救助,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托底補漏作用。各地要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難”作用,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受疫情影響人員及其家庭,通過發放臨時救助金等措施及時予以救助,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於存在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救助標準,提高救助水平。要進一步放寬戶籍地申請限製,對因感染患病、居家隔離、停產停業、因疫滯留而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外地人口,由急難發生地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幫助其渡過難關,切實做到凡困必救、有難必幫。各地要充分利用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落實屬地責任,提升工作效率。

標簽:社會救助;救助;困難群眾
責編:羅鵬 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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