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齊琪)記者5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通過頒布之際,最高法發布十件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典型案例,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守護雪域高原生態環境經驗成效。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為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治支撐。
據悉,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涵蓋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濕地、雪山冰川等生態係統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貴瀕危和特有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大江大河源頭和重點湖泊保護、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保護、礦山汙染防治和生態修複、傳統生態文化遺產保護等多方麵內容。
例如,在唐某良等三人非法捕撈青海湖裸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破壞青海湖水生動物資源犯罪,判令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共同承擔生態修複費用並組織增殖放流,切實貫徹“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及時修複受損生態環境,有力維護青海湖裸鯉種群數量穩定和生態係統食物鏈安全。
在色某等五人盜掘古文化遺址、色某等三人盜竊文物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嚴懲破壞文物和文化遺產犯罪行為,有效震懾潛在犯罪分子,教育引導公眾增強保護意識,對於加大青藏高原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弘揚青藏高原優秀生態文化具有積極意義。
典型案例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守護國家生態安全邊界的有益實踐。據介紹,人民法院將以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頒布施行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實施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更好發揮人民法院服務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