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王立彬)自然資源部14日明確要求,堅決防止違法占用耕地、破壞生態和人居環境、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破紅線底線行為,同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杜絕不顧農業生產實際,拔苗砍樹、填坑平塘等“一刀切”行為。
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副司長楊祝暉在自然資源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為落實“嚴守資源安全底線”首要職責,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關於在經濟發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嚴守底線的通知》,督促地方在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同時,加強規劃管控,嚴禁違法占用和擅自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堅決杜絕破壞生態環境、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的行為;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避免“寅吃卯糧”;著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不符合標準的堅決核減。
通知明確,禁止在嚴重沙化、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汙染嚴重難以恢複等區域開墾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開墾耕地。對於坡度大於15度的區域,原則上不得新立項實施補充耕地項目。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區域,不得實施墾造水田項目。堅決糾正平原占用、山區補充的行為;堅決糾正和防範地方與社會資本在利益驅動下單純追求補充耕地指標、不顧立地條件強行開發的行為。
通知強調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嚴禁脫離實際、不顧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強行在陡坡上實施耕地流入;嚴禁不顧果樹處於盛果期、林木處於生長期、魚塘處於收獲季等客觀實際,強行拔苗砍樹、填坑平塘;嚴禁隻強調賬麵上落實耕地進出平衡,不顧後期耕作利用情況,造成耕地再次流失。
通知指出,土地征收、先行用地、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收回國有農用地等直接關係群眾利益,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確保程序規範、補償到位。堅決杜絕違法強拆、毀麥割青、強迫農民上樓等違法行為。實施複墾複耕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償,要留出一定過渡期,給農戶和經營者合理準備時間,堅決防止“簡單化”“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