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記者徐壯)記者7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等四部門近日修訂印發了《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管理辦法鼓勵職業學校與企事業單位互聘兼職,推動職業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在人才培養、帶徒傳技、技術創新、科研攻關、課題研究、項目推進、成果轉化等方麵加強合作。
管理辦法是對2012年印發的《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的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在原文件6章23條的基礎上擴展為9章34條,充分體現職業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了兼職教師的選聘方式。提出職業學校可通過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產業導師等多種方式聘請兼職教師,可以采取個體聘請、團體聘請或個體與團體相結合的方式。
管理辦法要求兼職教師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典型生產案例等納入教學內容,協助加強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雙師”素質培養。鼓勵支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選派人員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將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作為認定、評價產教融合型企業等的重要指標依據。
管理辦法還提出,職業學校要建立兼職教師個人業績檔案,將師德師風、培訓、考核評價等兼職任教情況記錄在檔,並及時反饋給其原所在單位。企事業單位應將在職業學校兼職人員的任教情況作為其考核評價、評優評先、職稱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