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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案”久拖不決,別讓企業與業主權益“再受傷”
2023-12-15 14:08:00  來源: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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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齊魯晚報》報道,曆時十餘年、涉及珠海4億國有資產疑被賤賣650萬的經濟糾紛案至今沒有判決。近日,原告珠海市銀華工礦產品公司對法官提出的新問題進行了補充說明。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因懷化中院的法官不認為案涉土地上有兩棟住宅樓,他們曾多次提交法官去案涉所在地進行現場勘察的申請,但一直沒有結果。

據介紹,在這宗土地糾紛案中,銀華公司名下17384.56平方米的地塊被錯誤地拍賣並轉移給了龍翔房地產有限公司。這一事件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質疑。原告律師和有關法律專家認為,該拍賣和轉移嚴重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相關規定,不僅對銀華公司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侵害,也對土地上的業主和相關利益方造成了損害。

根據相關報道,2010年7月9日,湖南懷化中院將屬於銀華公司的華鑫花園用地17384.6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單獨強製執行拍賣。盡管懷化市檢察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指出拍賣行為違法並要求糾正,但截止目前,原本屬於銀華的土地使用權仍無法收回。

銀華公司對土地的投資是公司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案導致土地使用權無法繼續行使,將嚴重影響其經營和發展。此外,由於法院的上述裁定,導致該地塊被低價拍賣——該地塊及其住宅按照市值測算已達4個多億,卻僅以650萬拍賣,使銀華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國有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對於包括國有土地在內的各類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價值4億多的國有土地被賤賣至650萬,顯然有違相關規定,對國家和全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也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另據報道,法院在執行拍賣時,未能充分考慮到地塊上存在的8600多平方米的住宅,也未將其納入評估和拍賣範圍。由於土地被拍賣,造成房地分離的現狀,這些住宅的合法性受到了質疑,業主權益也受到了影響。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決,這些業主的居住權益將受到侵害,甚至可能麵臨被強製搬遷的風險。

麵對疑點重重的此案,經懷化市檢察院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指出拍賣行為違法;珠海市國資委商請函指出了拍賣行為所存在的四大問題,認為法院對華鑫花園用地的執行過程中存在多處違法行為。由此存在這些明顯的法律問題,銀華公司至今仍未等來期待的判決。案件每拖延一天,對企業相關合法權益的損害程度就加深一分,國有資產也麵臨繼續貶值的風險。

麵對這一“糊塗案”,我們需要深刻記取教訓。首先,法院在處理涉及企業國有資產的案件時,須嚴格遵守《國有資產法》,充分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其次,國資委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護和監管力度,麵對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重大事件,應加大介入力度,確保其安全和完整。

在上述案件中,我們看到了企業權益被侵犯、巨額國有資產流失、數十套住宅業主難以安居等係列問題。這些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不僅對企業和業主權益造成傷害,也讓司法正義和公信力受損。此類“糊塗案”應盡快依法判決,還相關企業及權益受損方以公道。

而在更深遠的層麵,對於涉企及國有資產的案件,應切實依法保護企業權益,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公正、公平、透明的社會環境,不斷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讓企業心無旁騖專注於發展。

文/鄭山

標簽:國有資產;拍賣;銀華
責編:易煌 易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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